问题 | 怎样写房产纠纷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乃普通司法体系所处理之典型民事纷争案件。针对此类诉讼文书之起草,应遵循固定且标准化之程式框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1)首先是引言段落,通常应对诉讼文头做出题注,注明为“民事起诉状”; (2)接下来需阐明纠纷双方当事人之角色情况,其中原告及被告之身份资料务必详尽列出。若为自然人,需增列其姓名、性别、出生年份、年龄、族别、居住地址及居民身份证编号等细节; (3)在诉讼请求部分,应依据报告顺序,将各项请求分开列述,务求具体明确; (4)陈述事实及论证理由则属起诉文书核心部分,原告应简述事情经过,并列举支撑己方立场的相关理由。双方围绕事实展开的论辩,一旦在诉讼通知书中被确定下来,如果后期申述相互矛盾,将直接影响到诉讼文书的可信性,因此在此阶段务必要坚持事实真相,对事件有深入了解,并进行详细、准确的描绘; (5)诉讼末段,需明确指向审理法院名号,例如此案“此致某某人民法院”,随后由起诉人亲笔签字并注明日期; (6)为确保诉状前后文件一致性,需随同起诉书提交清晰的证据清单,清单中应包含证据的具体名称,来源,以及证实内容等重要信息。如涉及证人,亦需在清单中记录证人的相应个人信息及其居住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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