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合同纠纷找哪个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按规定而言,涉及其涉案房屋类型分别为全新或者曾经租赁过的房屋时,最适宜的缔约方可能包括,如建筑监督机构和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如果涉案房屋属于二次交易的情况下,最好能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寻求公正和公平的解决。其次,若是由于涉及合同纠纷的各种不同类型而产生的纷争,首先要看是否存在合同条款本身的问题。这种情况下,除了通过法律手段发起仲裁之外,另一个有效手段就是识别出合同对象的相对责任人究竟是谁?如此一来,便能根据责任主体的性质,找到他们各自对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深入沟通以达成纠纷的解决。举例来说,当我们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业主实际上与开发商之间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当出现涉及房产的问题或是与合同本身有关的问题,业主完全有权利直接寻求开发商的帮助并入理解决方案。此外,业主也可以以消费者的名义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发起投诉,以便让其参与纠纷的调解。然而,如果合同形式和内容皆合法,却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了争议,该怎么办呢?答案便是先找出引发争端不平的责任主体,再针对具体问题找到相应的解决部门。例如涉及到施工工程的问题,物业管理的问题,甚至虚假广告的问题等等,这些都可以向当地规划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纠纷的请求。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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