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首先需要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当保修期尚未失效时,全体承建商均需负起其所在楼盘的维修服务之责。若是房产的持有者选择自行进行维修工作,那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也理应有承建商来全额承担。如若遭遇其他性质更为复杂的质量缺陷,则应对各种可能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条明文规定,如购房者能证明由于房屋质量的严重问题而影响到正常的生活秩序,则他们要求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损失的诉求将获得司法支持。如果收房后发现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只要在保修期之内,开发单位就必须承担维修责任;但如果开发单位拒绝或拖延迟缓修缮,购买者便可自行或者委派他人进行修整。整个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与修复期间给购买者带来的其它损失,则都应由开发单位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