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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的定金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过程中的定金退还问题,这取决于多种客观情况。首先,如果买卖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各自义务,那么此前支付的定金,应当被当作交易总价的一部分进行扣除,或者由对方全数退还给您。其次,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例如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对于已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其附属协议内容无法就关键细节达成一致,且这种情形并不归咎于任何一个当事方,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已经支付的定金是完全有理由被退回的。再者,如果卖方通过单方面毁约行为,使得正常交易活动无法持续进行下去,那么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可以全额要求卖方予以退回并且需以双倍金额返还。综合以上几点,我们不难看出,是否应当退还预付定金,主要依据的还是实际情况的详细分析。其中包括买卖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合同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事情发生过程中是否存在诈骗或者误解的情况,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的具体条款以及卖家居间方的行为举止等等诸多因素。换句话说,假设在购买过程中,买方出现了违约现象,那么此时交付的定金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退还的;反之,若是卖方违约并违反了合同规定,那么此时买方有权要求其以双倍定金数额进行赔偿;倘若双方解除的合同无效或者存在任何欺诈行为,则定金应当返还至全额;若因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当中未能就关键细节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无法设立合同,那么此时定金也应全额返还;假如卖家居间有任何违反合约规定的行为,定金有可能会被退回。总之,当您决定中止购房交易时,为了能够顺利得到定金的退还,建议您按照相关法规流程,制定合理策略展开谈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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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6 14: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