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的时候要验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房屋交付时,购房者对房屋的验收过程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首先,开发商应以书面形式通告购房者,告知其交付房屋的具体日期,以及一同前往现场对房屋进行验收与交接(注:现场进行的验收与交接)。其次,购房者经过仔细查验,核实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以及商品地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是否准确无误。另外,开发商还需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材料,进而双方相互签订房屋交接书以确认整个验收过程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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