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出现重大疾病能否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的退订能否实现,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如若不欲继续持有其原因在于所购房产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严重不达标以致无法顺利交付、或是经过实际收房时核实发现主体结构质量同样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在交付完成后发生严重的质量瑕疵事件并对日常生活产生了实质性的不便和困扰。或者是在与开发商签署合同之后,卖家未事先征得买方同意便私自将相关房产转售予其他人,甚至提前秘密抵押给了其他第三方,此种情况之下,买方有权提出退房申请。简而言之,只要能够确认卖方确实做出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可以撤销或解除合同条款所述的行为,买方可据此合法请求退款,并且在此等情况下,买方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其次,若是由于买方单纯的个人意愿变迁导致不再希望持有该处房产,通常情况下难以获得成功的退房申请。商品房通过网络正式签约代表着合同已经正式签署生效,此时无充分法律依据退房则意味着构成了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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