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基下沉属于工程主体质量问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地基下沉被认定为关乎工程主体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若建筑物的地基出现下沉现象,这通常由施工方负有主要责任。然而,如在保修期内发现建筑工程存在质量瑕疵,施工单位也应积极承担起维修义务。倘若经过采取明确措施后仍未履行保修责任,则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若行为后果更加严重,则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暂时性停业整修,或者减少其承包资格、注册资本等,甚至直接吊销其承建资质证书,同时也必须就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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