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应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商,即当事人按照自身享有之合法处分权利,依法合规地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下,本着相互理解与尊重彼此权益的原则,通过协商来解决纷争。例如购房者及开发商针对他们之间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积极磋商,共同探索出一种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策略,并根据该方案达成一份关于解决问题的共识协议。这种通过双方协商来化解争议的模式,对于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无疑是最佳的解决途径,既能节省时间成本、人力资源投入以及金钱支出,也有助于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调解,则是在非仲裁部门以及法定诉讼程序之外,由第三方机构或人士作为居中调停者,利用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协助有关房屋买卖纠纷双方达成共识并解决问题的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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