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哪里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房产转让的合同纠纷,理论上可以选择前往合同义务履行区域内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此外,也可以考虑将诉讼地设定为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相关人民法院。除此之外,当事人双方亦有权通过自愿协商,共同选定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在处理房产交易合同纠纷的过程当中,当事人能够依据事先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向约定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无疑是最为理想的解决方式之一。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就明确提及:诉诸于人文合同纠纷的诉讼行为,应交由被告方居住场所地或义务履行地所在地区域内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权审理;而第三十四条则进一步规定:关于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引发的争端,当事人各方可采用书面形式达成共识,选择被告方居住场所地、义务履行地、合同订立场所地、原告方居住场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事实存在直接联系的特定地域的人民法院作为受案法院,但同时须遵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独占性管辖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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