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出现一方买多的情形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置策略:首先,在所有相关合约都没有开始执行的情况下,我们应当恪守双方在事前签署的协议内容,即遵循签约在先的基本准则;其次,如果有某一方购买者已经成功获得了所购物件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就需要遵循物权优先的原则来处理这个问题;再次,倘若各个购买者都未能成功获取到所购物品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应该优先考虑谁是实际占用者这一原则;最后,若有任意一方当事者已经完成了合约中的各项义务,那么我们也必须坚持履行在先的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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