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时房产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房多售现象所涉及财产权属问题的解决,应依据具体情形做出合理判断。首先,需关注房屋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已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若已经办理相应手续,则房产将归于该登记名下所有;反之,如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则需依据以下标准进行认定:1)若有一方已全额支付房屋购买款项或者已支付超过总价的大多数部分,那么该付款者获得房产所有权;2)倘若无人支付足够金额取得完整产权,那么拥有最先签订有效购销协议者将成为最终房产持有者。
法律依据:
根据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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