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面临不同状况时,其处理方式是这样的:居住权有着明确的期限规定,一旦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不幸离世,居住权就会随之消失。
居住权消失之后,房子就应该恢复到原本的状态。 此时,原权利人就能够依照法律规定,对房屋进行各种处置行为,像是把房子出售出去,或者将其出租给他人等。 在居住权存续的这段时间里,居住权人拥有按照合同约定去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这样就能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 不过,居住权人绝对不可以把居住权进行转让、抵押,也不能将房屋出租出去。 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要对房屋进行处分,比如把房屋转让给第三人,那必须要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受让人必须要继续履行居住权合同。 总而言之,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这都得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来准确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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