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纠纷超过20年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涉及到房产方面的争议在历经20年以上后再次提起诉讼时,法院极有可能不会予以受理。
然而,倘若出现了特定状况,例如当事人长期以来并不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 亦或是由于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无法主张自身权利,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诉讼时效便可能发生中断甚至延伸,原告依然有权寻求法律援助进行申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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