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分割后,如何确权过户给别人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屋分割之后需要确认权利并将之转让给他人的过程中,首要任务是要求双方达成共识,需确保对房屋的分裂状况和完成转让意愿有明确定义。
其次,所需要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获取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接下来,还需要提供双方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然后,需要整理出完整的分割协议; 最后,需要提供所有可能涉及的税收支付凭证。 以上所有这些资料都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向当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递交申请了。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同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所有材料。 登记机构将会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他们将会着手处理转让登记事宜,从而将房屋的所有权正式转移至新的所有人手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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