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双方有居住权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房产已被顺利过户至子女名下,同时,两位父母又事先达成共识,承诺对该物业保留居住权,那么这样的操作显然具有可行性。
然而,关于居住权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时限等细节问题仍需得到妥善解决与阐明。 在此种情形之下,可以确保子女对房屋所有权的充分行使权益,同时也能够保障父母双方在未来一段时间直至找到合适住所之前的基本居住需求。 为此,父母双方应以正式签署协议的方式,明确规定居住权的具体内容及其所适用的期限等事宜,最大程度地防止并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与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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