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公积金怎么提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能够在异地顺利地支取您的住房公积金,您需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所在地,即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在此办理公积金的取出手续。
以下为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您应携带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及户口簿)至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第一步的申请和报备; 其次,工作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仔细的审查,确保其准确无误后,便会指引您前往缴纳公积金的指定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通常设有专门的银行服务窗口); 最后,材料审核过程通常需要耗时五个工作日,待审核通过之后,您即可直接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相应款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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