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是以前的房子能否过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旧有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是否能够实现过户,这其中决定因素繁多。
若原有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本身具有合法效力,并且该房屋并不涉及任何产权争议、亦无被抵押或查封等导致其交易受到限制的情形,那么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过户手续的。 然而,如果房地产权属证书存在诸如登记信息错误或者与当前的产权登记政策不符等方面的问题时,有可能会导致无法直接进行过户,此时便需先行妥善处理相关问题方可继续办理过户事宜。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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