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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质量问题找哪部门投诉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您可寻求消费维权部门如消费者协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总局以及住房和建设部等相关机构进行咨询与投诉处理。
依据我国最新的法律法规解释,如果房屋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您对其的正常居住使用功能,那么您作为卖方,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他们赔偿相应的损失。
若问题发生在法定的质量保修期内,则卖方应负有承担修复房屋的责任;
若卖方故意逃避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理义务,买方可自行联系专业人员进行修复或委托他人代为维修。
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额外经济损失均应由卖方来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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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0: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