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赠与给别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备贷款权益的不动产欲转赠送予他人时,首要前提条件是征得债权所在的金融机构的首肯与许可。
倘若获准,则无需额外办理公正事宜; 但若遭到银行官方拒绝,当事方仍须依照法定程序至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赠与公证。 在未偿清所有贷款本息之前,此类房产不得擅自赠予或者出售转让。 若贸然进行赠与行为,务必先行结清所有银行贷款,并依法办理完毕解除抵押手续后,方可正式履行赠与相关的法律流程。 同时,在进行赠与房产活动之际,还应缴纳相关的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各类费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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