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4个停贷烂尾楼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地产项目如期建设但却发生了烂尾事件以致于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付,业主们在未经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停止支付贷款。
若业主采取此种做法,将被视为违反债务条款,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帮助: 首先,与银行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 其次,向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援助申请; 最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来说: (1)与银行协商:由于房屋烂尾给购房者带来的影响最为严重,不仅无法按期收到房屋,还需要继续承担偿还贷款的经济负担。 因此,业主可以尝试与银行进行协商,申请暂时中止偿还贷款。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可以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一旦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合同解除,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停止支付贷款。 (3)向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当房屋出现烂尾现象时,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有责任协助购房者解决房屋烂尾、贷款偿还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业主也可以向这些部门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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