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烂尾房停贷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商品房项目烂尾僵局导致交付日期延误时,如果出于维护自身权益考虑需要申请停止支付贷款,则申请人需要按照以下不同渠道提交相应申请并遵循相应的处理程序:(1)与接洽银行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身份证明及已签订的房屋抵押贷款协议等重要文件,前去曾发放贷款给自己的银行进行相关磋商,旨在寻求达成暂时停息或延期还款的妥协方案。 经过友好协商且双方达成共识之后,便可以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 (2)向居住地管辖区内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携带最新的身份证件、与房开公司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抵押贷款协议这三份核心文件,前往房开公司和贷款银行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协议。 待上述两份协议被解除以后,申请人也就能够实现停止履行还贷义务的目的了。 (3)向当地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寻求协助。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携带最新且有效的身份证件、购房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协议等关键材料,前往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请求他们协助解决房屋完成交付以及房贷偿还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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