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提取公积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若缴存了公积金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便可进行提取。
然而一般而言,住房公积金是无法全部提取的,仅在离职、调任以及退休等特定情境下方可实现全额提取。 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具体条款,职工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便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 首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其次,偿还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利息; 再者,租赁自住住房时,倘若房租超出家庭岗位收入的合理范围; 此外,达到法定离休、退休年龄的; 出境定居者; 因故身亡或者被宣布者; 遭逢城市生活最低保障; 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及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可支取一次。 关于提取时间要求,当职工申请用领取住房公积金购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务必在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之后的一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 (三)、 (四)项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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