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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本只有女方名字,能否做抵押贷款法律有何限制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不能够如此操作。
如果缺失了丈夫签字这一流程,即使房产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拥有,其抵押仍然难以实施。
由于产证上已经登记上了丈夫的名义,那么整栋房屋即归丈夫所有,他拥有对此屋所有权以及关键性的处置权。
因而,若妻子欲以此房产进行抵押,必须得到房产所有权人,也就是丈夫本人的同意。
然而,若该住宅系夫妻婚后购置所得,即便登记簿上只有丈夫的名字,该房产仍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虽然这样的话,妻子使用此房产进行抵押,仍旧需要获得丈夫的许可。
若是房产已明确属于某一方私人所有,夫妻二人亦可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抵押;
但是如果该房产为夫妇二人共有的,则无法单方面进行抵押操作。
综上所述,若产证上已标注丈夫姓名,无论房产是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事关抵押事宜,仍需得到丈夫的首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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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