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被政府征收后,何时丧失所有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征收决定书生效之际即丧失所有权之权利。
依据现有的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对于如房屋等一般的不动产所有权的产生、变更以及转让,自完成登记手续的那刻起即具有物权所带来的效力。 然而,经过由人民法院、仲裁组织进行审理、仲裁,或是接受人民政府发出的征收决定书等情况下,导致物权因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书等发生设定、变更、转让或是消灭,自这些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书等生效之时,其效力亦立即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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