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应如何进行继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无权属证明的住房能否被其子嗣作为遗产予以传承的事宜,具体需依据该处房产所承载的权责属性作以判断,以下谨为您提供几大重点:
首先,对于仅享有使用权之房屋,除了常规意义上的商品房之外,例如,央产房、军产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等(此处需注意,这些房屋的政策导向性极强)。 在此类情况下,能否进行传承主要取决于所涉及政策法规之明确规定。 其次,虽仅存使用权,却可被后代传承的房产种类繁多,其中包括了部分央产房、军产房等。 尽管这些住房无法进入市场进行转让,但是经过政策审批允许被传承至后人手中,也仅限于使用权。 也就是说,死者的继承人将共同享有这处房产的使用权。 然而,针对很多继承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何实现公平、合理且友善地共享使用权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争议不断的难题。 比如说,某些继承人可能更倾向于自住; 而另一些则期望将房屋用于出租,以获得相应的租金收益; 或者某位继承人可能会觉得自己所享有的使用面积过少,甚至有些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的维护工作不到位等,这些现象都极易引发诸多纷争。 再者,只有使用权但不可被传承的房屋类型比较典型的便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本质上属于租赁性质,公民并不具备所有权,同时其使用权亦不能被传承。 最后,我们来谈谈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建筑。 宅基地只供本集体组织内部的成员申请取得,且遵循着"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其传承还暗含了继承人身份这方面的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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