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前提条件:
1.申请者须持有某城市的常驻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2.在提出申请之前,申请者需保持累积持续全额支付住房公积金长达12个月份之久,或是已成功提取出公积金后仍需继续保持累积支付1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记录。 资格要求: 3.申请者应拥有稳定且合法的职业生涯、可观的经济收入以及承受还贷压力的经济实力。 4.申请者必须在本地拥有购买、建设、改造、维修自有居住性质普通房屋的合同,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附加要求: 5.申请者的个人信誉状况良好,并且不违反公积金中心所规定的任何其余条件,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方式和品种进行担保。 6.若为夫妇合签申请,则两人均不可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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