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超过60岁子女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已退休的父辈可由其子女代为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此举既不会对子女自身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产生任何影响,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特定条件:
首先,父母双方都已经步入晚年,以他们作为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购买自用住宅; 其次,父母其中一方或者是两位在退休之前在本市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再者,父母双方在退休之前都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包括异地贷款); 最后,每一个家庭只能够申请一次这样的公积金贷款;并且,每位子女仅能申请一次个人公积金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与社会保险并无直接关联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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