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放弃产权如何办理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财产的处置,若其中一方自愿放弃该项权益,必须签署一份详细的财产协议或者是双方共同前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进行相应的所有权变更手续,使其归属于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单独所有的确立,住房的所有权登记人应由原有的夫妻二人姓名转变为一个人的名字。并且,此项变动要通过房管部门进行官方确认。完成上述步骤后,夫妻双方应各自携带住房的相关证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契税证),以及各自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及结婚证书,共同前往当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协议产权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