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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交房后有权利私自画车位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擅自增加车位数量。
在进行商品房销售预售、出售时,开发商必须严格依照预先制定好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车位用途与数量的条款进行操作。
附加车位的行为显然违反了上述原则,必然会侵犯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国内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大致分为两大类。
首先,对于具有独立产权证书的经营性停车场内的停车位,此类停车场通常是经由当地市政管理部门核准建设,因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有着清晰的界定,相应的收益也应由产权所有人和停车场管理者共同分享。
其次,在大多数住宅区中,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会在小区内部道路两侧自行划定停车区域,并将这些区域出租给业主使用,同时定期向使用者收取停车费用。
然而,这类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则需要依据停车位所处的具体道路属性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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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6: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