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夫妻不加名字有区别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前添加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与婚后所采取的措施显然是有所不同。
在未婚情况下,如需在房产证书上增添至多1名产权人的名字,需按照中国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转让或者赠予两种形式来实现房产交易,并且在此过程中需要支付相应的契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等多项费用; 然而,当夫妇二人在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之后,要想在房产证上加入另一方的姓名时,仅需两位满法定年龄的当事人分别携带已婚证明、符合身份认证要求的身份证件以及房产证书前往国内住房管理机构的办事大厅进行增加共同产权人的申请手续,此时所需支付的仅仅是配图费和登记费两部分费用而已。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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