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冷静期几天去拿证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得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超过了30天还没去申请,那就意味着当初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了。 不过呢,不同的地区在这方面的规定是不太一样的,有些地方可能对时间有着更细致的要求,或者在后续的处理方式上也有各自的特点。 比如说,在冷静期内,如果其中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再离婚了,那么他是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 这就体现了离婚这件事需要双方都有坚定的意愿才行。 总之,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定要严格依照当地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来操作。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离婚程序是合法的,并且能够真正起到作用,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每一个地区都有其独特的规定,所以离婚的夫妻们必须要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情况,按照要求去办理离婚手续,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小李因事耽搁,超过30天未与小朱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小朱认为离婚申请应有效,小李则觉得按规定应撤回申请,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一般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夫妻双方需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小李超过此期限未去申请,从常规角度讲,当初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按规定应被撤回。 2、不同地区规定可能不同,若当地有特殊规定,应按当地规定判断此次离婚申请是否有效,但小朱和小李需先明确当地具体要求,才能确定其离婚申请的最终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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