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有按月还贷的能再提取公积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公积金是可以进行提取操作的。
首先,若采用了公积金贷款方式,您便有权利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全部提现以偿还尚未清偿的贷款。 此外,您还具备每月从公积金账户提取相应金额用于支付贷款本金以及对应利息的资格。 其次,如果您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并按约定及时足额还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原则上来说是可以被提取出来供您自由支配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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