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证明属于他项权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登记证明并非房屋他项权证,这两者在性质与功能上都存在明显差异。
自我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先前所需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已经整合为一体,全数归入不动产权利证书进行统一登记。 具体而言,意味着原本需要同时出示的“两证”如今可以简化为仅需持有一本经过整合的“新证”就可实现相应权益的确认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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