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过户种类错误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权利人和相关利益者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信息存在不正确之处时,他们有权提交变更登记的申请。
同时,如果不动产登记簿中记载的权利人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进行更改或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登记存在错误,负责登记的机构也需要对此进行相应的更正。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各地都会面临到相对人提出要求对不动产登记证书内容进行更正甚至是请求撤销已完成的不动产登记这样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需要更正房屋权属证书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记载无误的,应当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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