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子没过户房子算谁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让我为您详细说明一下,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如房屋,必须经过登记才得以生效。
尽管房屋尚未完成过户,其所有权仍然归属原始拥有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创设、变动与转让,须经法定登记程序后方可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则不产生物权转移之效果。 然而,未完成过户的房屋,可能带来如下潜在问题: 首先,交易未必能够顺利实现。 若买卖双方为避免承担营业税而暂时搁置过户事宜,虽看似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却仍旧存在交易失败的风险。 卖家有可能以房屋巨大或其他原因作为借口,撤销交易,而法院在处理类似纠纷时,亦无法保证会将房屋判归买家持有。 其次,房屋权益可能受到限制。 如因民事诉讼或刑事处罚等因素,房屋面临查封、抵押状况,那么买入该房屋的买家将承受极大风险。 即使房屋已完成交易公正程序,亦难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最后,房屋共有人可能不同意出售房屋。 例如,在进行公正程序时,房屋共有人未能在场,随后便可能出现共有人以不知情为由,反对出售房屋。 如此一来,即使先前已完成公正程序,该交易依然可能面临无效命运。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投资者购置了所谓的“小产权房”,他们将无法获得合法的房产证。 一旦该房屋不符合城市整体规划,政府有权实施无偿拆除,投资者需自担此种损失。 此外,请允许我详细解释一下关于房屋过户的具体步骤: (一)房地产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协商并签署书面转让合同时; (二)双方于签署合同时90日内,携带房地产权属证书、各自的身份证件以及转让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房地产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申报转让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机构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材料以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是否接受申请,若未做出回应的,可理解为视同接受申请; (四)房地产管理机构将结合双方申报的转让价格信息,并根据实际需求,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和估价; (五)房地产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依照规定,支付所需的税费; (六)此时房地产管理机构将按照相应程序,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并发放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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