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产证过户给儿子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如果您的住房尚未获得官方颁发的房产证书,那么为了实现您将该房产转让或者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愿望,您可以直接前往当地的村民委员会,并按照相关规定流程申请更改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
同时,对于那些农村自建房与土地本身是分离存在的情况,只要在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姓名显示为您自身的名字,想要将其变更为儿子名字时,同样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前往村民委员会以及土地管理局等相关机构完成相应手续的办理。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明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是可以过户给您儿子的合法手续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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