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完户后悔了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可以。
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仍然存在被撤回的可能性,然而,这需要符合情节有些许变化的特定条件。 首先,如果该房产转让行为涉及到交易手续不合规(不仅限于如隐藏事实、冒充他人、存在法律争议等)现象的话是可以顺利撤销的; 其次,如果遵循正规的交易程序完成了过户手续,那么就毫无疑问地不能对其进行撤回处理,此时,双方只能按照买卖协议规定的条款来进行继续执行,若在后期发现对方无法履行相关承诺,此时也视为违约行为发生,相应地,可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对方对房产进行重新过户,相关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对方承担。 最后,如果经过两方商议同意,决定取消此次房地产交易,或者由于合同条款无效等各种原因导致需要归还房产和退还款项,在这种情况下,仍需重新办理一次过户手续,并且相应的费用问题可由双方进行进一步的商讨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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