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公证的收费标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收益额达2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20万”)以下的部分,按照不超过百分之十二(即1.2%)的比例予以收取费用;
2、对于超过上述范围,即超过20万元但未达到50万元人民币(此为“20万至50万”区间)的部分,按不超过百分之一(即1%)的比例进行收费; 3、超过上一范围,即超过50万元但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此为“50万至500万”区间)的部分,则按照不超过百分之零点八(即0.8%)的比例收取费用; 4、若所涉金额再超500万元但不足1亿元人民币(此为“500万至1亿元”区间),则按不超过百分之零点五(即0.5%)的比例收费; 5、若所涉金额高于1亿元人民币(此为“1亿元以上”情况),其收费比例则限定在百分之零点一(即0.1%)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单纯的单方赠与或接受赠与行为的证明,将酌情减少一半(即减半)的收费标准。 具体的收费标准将由各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物价管理(调控)部门联合同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和明确。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 第一条 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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