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流程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首先介绍一下贷款流程中的第一个环节——贷款受理。
在这个阶段,受托银行将会与借款申请人面对面交流,认真审核他们递交的申请材料;然后,我们会查询并打印出借款人和他/她的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进行全面的信用审查。 接下来,我们会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人的家庭住房信息进行核实;只要条件满足,我们就会在公积金系统里进行贷前计算,与借款人共同商量确定合适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然后我们会在公积金系统内进行初步审核,对于未能通过的申请,我们会及时反馈给借款人和说明原因。 下一步是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需要与原商贷银行签署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的指导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再者就是预存资金了。 借款申请人需要把原商贷余额与转贷金额的差额部分,使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设的专门账户,用于提前偿还原来的商业贷款。 最后一步是贷款发放。 当管理中心发放出贷款资金后,转贷银行会通知借款人同时清偿公积金贷款资金和他们预先准备的资金以结清原有的商业贷款。 而办理抵押则会由担保公司来完成。 在此过程中,他们将代替借款人完成原商业贷款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以及办理好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等相关登记工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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