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评估报告的有效期的法律法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评估报告的有效期的法律法规为《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其具体为:估价报告有效期从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有较大变化的,缩短报告应用有效期;超过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
法律依据:
《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
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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