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宅基地可以代位继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宅基地不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继承遗产份额的制度。 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成为遗产。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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