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取出来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建造自往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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