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房须知:
第一,经过验收合格后才可交给房主使用; 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可交给使用。 第二,竣工验收申请,竣工后,房地产向当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 第三,公共安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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