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居住证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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