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侵权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区分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侵权纠纷:
一、涵义不同 1、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归属引发的争议。 2、土地侵权纠纷,是指有关土地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纠纷。 包括: 侵犯土地所有权引发的纠纷; 侵犯土地使用权引发的纠纷; 侵犯土地他项权利引发的纠纷。 3、土地权属争议是因土地权属不明导致的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是在土地权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发生了侵犯土地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二、解决的方式不同 1、解决土地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调处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应先经过行政处理,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权属争议受行政处理后30日诉讼时效的限制; 对土地权属争议的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应以处理争议的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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