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事项,主要包含以下几类常见情形:
首先,根据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已达到而进行解除。 如承租方与出租方可能商定,如果出租方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对房屋进行维护和修缮,以致房宇丧失良好的使用条件,则承租方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其次,因外界力量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避免的情况发生,如突发性自然灾害导致租赁房屋遭受严重损坏,使其无法正常使用,从而,不能实现租赁合同所设立的目标。 再者,当合同中一方主体未能按约履行其应承担的主要债务义务时,另一方可向该方发出书面催缴通知,并给予一定期限让其履行。 比如,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的租金支付出现长时期的拖延现象,经过多次催收仍然未能及时给予回应和落实支付,那么出租方便可以此为由,行使解除权。 另外,一方明示或暗示其将不再履行主要债务义务,亦可作为合同解除的理由。 举例来说,若出租方明确告知其不再愿意继续将房屋提供给承租方租赁,则承租方亦可据此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又如,若承租方存在擅自改造租房结构之举,导致房屋安全性受到威胁,进而使得租赁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同样也构成了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存在其他一些可能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特殊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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