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权能否排除执行关系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赁权益在特定的环境因素下能够获得执行上的豁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是无懈可击的理念。
举个例子来说,若租赁合约于法院实施查封之前便已签署,并且承租方已经实际地占有并使用了租赁物件,同时也依照约定履行了租金支付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承租权益就有可能被视为具有执行上的豁免权。 然而,如果存在着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廉价格承租等不当行为,那么承租权益将很难得到执行上的豁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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