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可以提执行异议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之下,出租人有权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例如,在租赁协议持续有效的时期内,若租赁财产遭受强制执行,可能会对其租赁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在此种情形下,倘若出租人能够证实自身对于执行标的拥有合法的租赁权益,并且此项权益足以排除执行行为的实施,那么他们便有权利提出异议。 然而,请务必牢记,出租人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撑其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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