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屋能否作抵押,有哪些法律依据支持或反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我们常常会遇到关于房屋使用权和转让的问题。
针对已被租赁的房产是否能够设定抵押,《民法典》中给出了明确的回答——第405条明确规定,在抵押权设定之前,若该处房产已经出租并且转移占有给他人,那么原来的租赁关系将不会受到此次抵押行为的影响。 此外,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房屋属于非法建筑; 其次,该房屋不符安全、防灾等强制性工程建设的需求标准; 再次,该房屋违反了规定而改变了其原本的使用性质; 最后,法律或法规中有明文规定禁止本次租赁行为的房屋。 由此可见,在处理此类事务时,我们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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