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是否有权要求拆迁补偿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明确的是,作为承租方,在房屋面临拆迁时,并不具备单独获取拆迁赔偿的权利。
然而,如果承租方与房主在解约事宜上未能达成一致性意见,承租方有权向房主要求给予租后安置以及赔偿搬家费用等相关费用,以此来弥补因解约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其次,关于实际操作层面,如若涉及到住宅房屋的拆迁问题,则应对补偿金进行具体计算。 这包括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当地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综合计算出最终的拆迁补偿金。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土地属性的不同,可将拆迁补偿划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对于房屋赔偿标准来说,是基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而定制的。 至于城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应以房产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及被拆房屋所在地区的市场评估价值作为计算具体补偿金额的依据。 而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则应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作为基础,核算出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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